一、房产继承是否交税
需要。
1、契税。
根据相关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纳契税;
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税率1.5%。
2、印花税。
包括合同印花税和权证印花税。
合同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房产继承是如何分配的
首要原则为,在大多数情形之下,应依据法定继承人数量依序平滑分割遗产资产。
此处所述之大部分情况,意指处于同一继承顺位之上的各位法定继承人,其在日常生活需求,劳动活动能力及对被继承人所承担的抚养、照顾或供养职责等等诸多方面,普遍表现得相对均衡。
次要原则乃针对生活条件陷入特定困境且丧失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实施遗产分配过程中理应给予额外关注与倾斜,适度提高其应得的财产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
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