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吗
夫妻离异后,若发现抚养方因病重、残疾无法妥善照顾子女,或对孩子漠不关心、存在虐待行为,未获抚养权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以确保孩子得到更好的监护与成长环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二、离婚后多久可以再次起诉抚养权?
一般情况下,离婚后随时可以再次起诉抚养权。法律并未规定起诉抚养权的间隔时间。只要一方认为对方抚养子女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或存在其他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如对方患有严重疾病、虐待子女等,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起诉时,应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变更抚养权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同时,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考虑子女的意愿、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以作出最有利于子女的判决。所以,离婚后若有变更抚养权的需求,可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离婚怎样才能获得孩子抚养权?
离婚时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考虑多方面因素。首先,若孩子已满8周岁,应尊重其真实意愿。从抚养能力看,要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良好的居住条件等,能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环境。其次,自身的教育背景、陪伴时间等也很重要,如具备较高教育水平利于孩子学习,更多陪伴能增进亲子关系。再者,若对方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如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惯,或有虐待、遗弃等行为,这对争取抚养权有利。同时,要注重与孩子的感情培养,让孩子更愿意跟随自己生活。总之,需综合多方面因素,通过收集证据等方式,在离婚诉讼中积极争取孩子抚养权。
离婚后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如果出现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不尽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