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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调查取证:遗嘱订立流程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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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订立流程是怎样 很多人为了避免在自己死后,子女关于遗产继承发生不必要的纠纷,都会在生前就制定了遗嘱,要进行遗嘱订立的话,就要注意一下订立后的法律有效性,这样才能够保证自己的遗嘱有效具有法律效力。那么遗嘱订立流程是怎样?诉宁网小编为您介绍。  一、遗嘱订立流程是怎样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  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  订立遗嘱长沙婚外情调查取证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  3、遗嘱人亲笔签名。  4、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  二、遗嘱订立需要几个见证人  遗嘱见证人提供证明的真实与否,将直接关系到遗嘱的法律效力,因此,对遗嘱见证人也应当有一定的要求。我国继承法并未明确规定遗嘱见证人所须具备的条件,但从其对遗嘱见证人的限制长沙市私家侦探性规定来看,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对事物有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事物缺乏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  2、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三、遗嘱具备什么条件才有效  由于遗嘱是死者生前所作的处分,在他死后才予执行,故应具备必要的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1、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在国外,遗嘱能力并不等于行为能力,可是达到一定年龄的未成年人。在中国,一般即指行为能力,即达到成年年龄,精神健全,从而具有行为能力,而无行为能力或者行为能力受限制的人(见自然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但如在设立遗嘱后,遗嘱人丧失行为能力,不影响其已经设立遗嘱的效力。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因受威胁、强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或伪造、篡改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和社会道德。在中国,凡违背法律规定剥夺未成年人和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部分,归于无效。  4、遗嘱须具有一定的形式。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对遗嘱订立流程是怎样相关介绍,小编提醒您,对于遗嘱订立大家要注意具体的细节,尤其是订立遗嘱的话,要有行为能力,同时要保证神志清楚,能够正确的表达自己的意愿,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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